出版商條款和條件

這些發布商條款和條件以及特定服務的指定特別條款和條件(「指定服務條款」)和/或廣告訂單(「IO」)(在適用的範圍內)由 Yep Ads 或任何其附屬公司根據適用服務(「Yep Ads」)(本「協議」)管轄其中列出的發布者(「發布者」)對Yep Ads 提供的相關服務的使用。

發布者承認,(i) 採取任何步驟訂購或要求 Yep Ads 服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Yep Ads 服務,或 (ii) 點擊「我同意條款和條件」方塊或類似內容,均應被視為接受並同意此處規定的條款和條件。

Yep Ads 和發布者以下統稱為:“雙方”,單獨稱為:“一方”。

定義。 就本協議而言,以下術語具有以下含義:

1.1 「Yep Ads 服務」是指 Yep Ads 提供的與分發和/或推廣和/或展示廣告相關的數位媒體服務,或雙方另行商定的與執行廣告商確定的操作相關的數位媒體服務。

1.2 「操作」是指最終使用者執行與廣告相關的某些預設操作。

1.3 「廣告」或「廣告」指基於文字的、圖形的、互動式的、富媒體和影片或其他數位廣告,包括但不限於橫幅、按鈕、塔樓、摩天大樓、彈出視窗、背後彈出視窗和影片廣告。

1.4 「廣告商」指提供廣告並依合約正式註冊為此類廣告的廣告商的個人或實體。

1.5 「退款」是指在下列情況下,廣告商或 Yep Ads 可以扣款給發布商的帳戶:(i) 重複輸入或其他明顯錯誤; (ii) 非善意行為; (iii) 廣告商未收到最終用戶的付款或未退還給最終用戶付款; (iv) 發布者未遵守任何 Yep 廣告服務條款或其他適用限制。

1.6 「收集的資料」是指所有透過使用 Yep 廣告服務以及在網站上投放和/或使用廣告而收集的最終使用者資訊和其他資訊。

1.7 「機密資訊」具有第 12 條所定義的涵義。

1.8 「最終使用者」是指發布商網站的使用者以及與個人資料相關的已識別或可識別的自然人。

1.9 「費用」指相關 IO 或指定服務條款中註明的某些費用。

1.10 「智慧財產權」指所有作者作品、註冊版權、普通法版權、註冊商標、普通法商標、商業外觀、標籤、設計、標誌、專利、專利申請、專有技術、商業機密、資料庫權利、設計權和所有其他智慧財產權及相關商譽(無論其中任何一項是否已註冊,包括任何此類事物的註冊申請)以及具有類似性質或具有同等或類似效果的所有權利或保護形式其中可能存在於世界任何地方。

1.11 「網路」是指公司的專有平台、系統和相關工具,使廣告商能夠購買庫存並使廣告可以透過網路進行分發和/或促銷。 同時,網路允許發布商接收、下載廣告並在發布商網站上向最終用戶顯示廣告。

1.12 「發布商網站」或「網站」指發布者使用的與相關廣告和/或 Yep Ads 服務相關的網路和/或行動和/或其他商定的數位網站。

網路的使用。

2.1 網路的使用。 發布商同意在期限內使用且 Yep Ads 同意提供網絡,以便根據本協議和/或任何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從廣告商接收、下載和向發布商提供廣告以在發布商網站上使用。與相關廣告相關的其他限製或限制。 發布者將全權負責其與分發和/或展示廣告相關的行銷和分發活動,以及與之相關的任何費用或開支。

2.2 許可授予。 根據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Yep Ads 特此授予發布商有限的、可撤銷的、非排他性的、不可轉讓的、不可轉讓的、不可再許可的許可,以僅將廣告用於以下有限目的:提供Yep 廣告服務(「許可」)。 如果發布者不遵守本協議項下的任何義務,則許可將立即自動終止。 Yep Ads 保留本協議中未明確授予的所有權利。 發布者不得以本協議未明確允許的任何方式全部或部分使用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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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zultati prijevo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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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網路的可用性。 發布者瞭解並同意,網路有時可能因任何原因而無法存取、不可用或無法運行,包括但不限於:(i) 設備故障; (ii) Yep Ads 可能不時進行的定期保養程序或維修; (iii) Yep Ads 無法控制的原因或 Yep Ads 無法合理或數位預見的原因,包括但不限於電信傳輸鏈路中斷或故障、惡意網路攻擊、網站不可用、運行或無法訪問,或介面、網路擁塞或其他故障。 2.4 發布者站點要求。 發布商承認,每個發布商網站必須符合以下標準: (i) 發布商網站對最終使用者永久可用,並滿足業界標準技術和圖形期望; (ii) 發布者擁有或有權使用所有向最終使用者提供廣告的 URL 上顯示的內容; (iii) 發布商網站不違反任何適用的法律或法規,包括但不限於虛假或欺騙性或比較廣告法、遊戲和賭博法、競爭法、刑法、垃圾郵件、隱私、猥褻或誹謗。 您同意不會存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第三方郵寄清單來準備或向任何第三方分發未經請求的電子郵件; (iv) 發布商網站不包含誹謗性、侵犯任何隱私權或公開權或構成不實陳述的內容; (v) 發布商網站不製作或包含成人內容; (vi) 發布商網站的內容現在和未來都不會侵犯任何智慧財產權或其他專有權; (vii) 出版商不從事、促進或故意協助盜版、駭客或任何其他非法活動; (viii) 發布商運作並維護有效的「通知並刪除」機制和政策,該機制和政策在發布商不知情或意識到其違法性的情況下,針對向發布商網站提供的非法活動或內容,遵守適用的法律; 發布者同意,如果透過網路使用 Yep 廣告服務,發布者將保護個人的隱私和合法權利,並遵守《一般資料保護規範》(GDPR),並且必須在發布商網站上提供合法充分的隱私權聲明或在在應用程式元資料中,如下面第4.2 節進一步詳述。 2.5 不得修改廣告。 除非另有明確許可,發布商不得以任何方式編輯或修改廣告,包括但不限於調整廣告大小、改變廣告和更改廣告。 發布者將根據所有適用的規格、限制和限制顯示廣告。 Yep Ads 可以隨時自行決定更改或修改在網路上發布的內容,並且發布商同意僅使用在網路上發布的內容的最新版本。 2.6 欺詐和欺騙。 儘管 Yep Ads 沒有義務監控您對 Yep Ads 服務的使用,但 Yep Ads 保留對您對 Yep Ads 服務的使用進行審核的權利。 實施欺詐行為的出版商將無權獲得任何賠償。 此外,Yep Ads 保留揭露有關詐欺行為的詳細資訊的權利,包括違規發布商的身份,恕不另行通知。 存在詐欺活動的帳戶的所有收益都必須退還給廣告商。 上述審計權利不會被視為對 Yep Ads 施加任何監控和/或審計您對 Yep Ads 服務的使用的義務。 詐欺行為應定義為透過描述性或誤導性實踐、方法或技術產生或增強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使用任何間諜軟體、廣告軟體、裝置、程式、機器人、Iframe、隱藏框架、重定向、蜘蛛、電腦腳本或其他自動化的、人為的或欺詐性的方法,旨在表現得像一個真實的人。

2.7 根據適用法律使用。 發布者承認,根據本協議進行的所有行銷活動均符合所有適用的國際、聯邦和州法律、規則和法規,包括但不限於 2003 年的 CAN-SPAM 法案及其不時修訂(「 CAN-SPAM」) 、加拿大反垃圾郵件立法(“CASL”)、聯邦貿易委員會法、聯邦通訊法、電話消費者保護法(“TCPA”) ”)以及不時修訂的《兒童在線隱私保護法》(“COPPA ”)和《一般資料保護規範》(“GDPR”)。 如果發現發布者違反任何適用法律,發布者可能會立即暫停其網路資格,且本協議可能會終止,恕不另行通知。

追蹤代碼和報告

3.1 所有廣告都包含一個特殊的交易追蹤像素(「追蹤像素」)來衡量操作,除非另有明確約定,否則該像素將適用。 發布者承諾不會停用、規避、修改或以其他方式乾擾追蹤像素。 如果追蹤像素無法正常運作或調整,發布者同意 Yep Ads 可以利用發布商對廣告商的促銷活動的歷史分析來確定公平的預估付款金額。

3.2 Yep Ads 應向發布商提供追蹤和報告工具的存取權限。 追蹤詳細資訊可能無法即時提供給所有廣告商,且某些操作或 Yep 廣告服務和/或廣告商的報告可能會出現延遲。

數據採集

4.1 收集的數據。 Yep Ads 擁有所有收集的數據,包括但不限於透過使用 Yep Ads 服務收集的匯總非個人身份數據和/或創建、編譯的任何或所有報告、結果和/或信息, Yep Ads 根據此類數據進行分析和/或得出。 發布者同意 Yep Ads 有權收集數據,以便使用這些資訊來提高 Yep Ads 服務的效率。 所有收集的數據應視為 Yep Ads 的機密資訊。 發布者對此類收集資料的任何使用應僅在本協議明確允許的情況下進行,並嚴格遵守 Yep Ads 的隱私權政策(可在 http://68.183.6.241/global-privacy-policy 取得)。 發布者承認,向 Yep Ads 提供的所有個人資訊都是按照 GDPR 收集的,並徵得了相關個人的同意,並且您已告知該個人收集該資訊的目的,並且您可以將該資訊提供給我們出於與Yep 廣告服務相關的使用目的。

4.2 最終用戶隱私權聲明。 Yep Ads 要求使用網路的發布商在發布商網站上或在針對個人的應用程式元資料中包含有關第三方收集、使用和保護個人資料的合法充分的隱私權聲明。 此類隱私權聲明應包括但不限於:

(a) 正在收集的個人資料類型及其用途的描述; (b) 解釋此類個人資料將如何使用或傳輸給第三方及其目的; (c) 該個人資料的預期接收者、個人存取該個人資料的權利、Yep Ads 的身份以及如何聯絡 Yep Ads; (d) 向個人提供有關個人資料收集、使用者或設備資料的使用、揭露和保留的清晰完整的信息,包括但不限於有關個人權利的資訊(知情權、知情權、存取權、糾正權、刪除權、限制處理權、資料可攜權、反對處理權以及自動決策和分析的權利)(如適用),如本章中進一步所述GDPR III; (e) 在所需的範圍內,與適當的選擇退出機制的連結。

Yep Ads 也要求 – 作為這些條款的條件,如果涉及歐盟法規 2016/679(「GDPR」)意義上的個人數據,發布者必須遵守 GDPR 有關同意的要求; 更具體地說,發布者必須獲得資料主體的同意*才能處理其個人資料。 Yep Ads 對此不負任何責任。

*為避免疑義; 同意是指透過聲明或明確的平權行動自由給予的、具體的、知情的和明確的資料主體意願的表示,表示同意處理與其相關的個人資料。

4.3 獨立控制權

在處理「個人資料」時,即根據本協議(如 GDPR 中的定義)處理的與最終用戶相關的任何信息,各方應尊重本協議中規定的義務、適用法律和法規中規定的義務以及各方隱私權聲明中規定的義務。
各方被視為獨立的控制者,各方都能夠根據其隱私權聲明確定處理其控制下的個人資料的目的和方式。
對於雙方的單獨控制權,且無意進入 GDPR 第 26 條中定義的聯合控制權,本條款規定了雙方之間共享個人資料的框架,並定義了雙方應遵循的原則和程序。應遵守雙方相互承擔的責任。
雙方同意,僅根據本協議中規定的目的和履行本協議中規定的義務,僅在必要時處理共享的個人資料。
各方保證個人資料的處理將基於 GDPR 第 6 條所述的法律依據之一。
如果發布商或其分包商負責最終用戶的註冊,導致最終用戶不了解 Yep Ads 的隱私聲明,或者最終用戶不了解 Yep Ads 的隱私政策Yep Ads 對於發布商的任何操作,發布商都會向最終用戶告知Yep Ads 的隱私權聲明。

共享個人數據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以及出於上述目的,雙方可以相互共享以下(類型)個人資料:電子郵件地址以及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共享的任何其他個人資料。
各方之間共享的個人資料的最終使用者是發布商/廣告商網站的訪客。
各方確保其隱私權聲明符合 GDPR,並確保最終用戶正確了解各方的隱私權聲明。

數據品質

各方確保共享個人資料的準確性。
如果各方發現共享個人資料不準確,將無故拖延地相互通知。

安全

各方應實施適當的技術和組織措施,包括符合適用法律和法規的書面資訊安全計劃,旨在:

確保和保護共享個人資料的安全性、完整性和機密性;
防止任何個人資料遭受未經授權的處理、遺失、使用、揭露或取得或存取。

資料保留

各方保留或處理共享個人資料的時間不得超過履行協議中規定的目的和義務所需的時間。
儘管有前一句,各方應根據各自國家和/或行業適用的任何法定或專業保留期限保留共享個人資料。

EER 之外不進行任何處理

各方不會在歐洲經濟區之外處理共享的個人數據,除非此類處理符合適用的法律和法規。

資料外洩

雙方將盡快通知對方任何潛在或實際的共享個人資料遺失和/或任何違反所採取的技術和/或組織措施的行為(“資料外洩”,如 GDPR 第 32 條中進一步所述),但是,無論如何,在發現任何潛在或實際損失和/或違規行為後24 小時內。
雙方將根據需要相互提供合理協助,以促進處理任何資料外洩事件。

與個人資料相關的爭議和索賠的解決如果最終用戶或資料保護機構針對一方或雙方就共享個人資料的處理提出爭議或索賠,雙方將就此類爭議或索賠相互通知,並將在適用法律和法規允許的範圍內相互合作。

賠款

各方應賠償另一方因違反本協議和/或適用法律法規(包括但不限於 GDPR)規定的義務而造成的任何直接或間接損失。

出版商付款

5.1 費用。 除非指定服務條款或 IO 中另有規定,否則 Yep Ads 將根據適用廣告計劃中商定的付款費率向發布商支付費用,預設付款費率等於網路中列出的適用公共付款費率(“付款” )。 付款將根據網路中列出的合法操作(「付款指標」)在淨 30 自動基礎上進行。 除非發布商在相關週期結束後兩天內以書面形式對付款指標提出異議,否則 Yep Ads 將在相關週期結束後 3 天內開立發票並支付費用。

5.2 付款方式。 發布者可以選擇以 Yep Ads 支援的任何貨幣接收付款。 貨幣匯率依照「Oanda FX Change」連續交易系統決定。 Yep Ads 應根據付款日的現行匯率,根據其營運標準確定兌換率,如果沒有匯率,則根據歷史兌換率確定兌換率。 由 Yep Ads 計算的退款費用和借記以及轉換成本應是最終的,並對發布商具有約束力。 如果需要支付交易費用,此類費用應由發布商承擔,並由 Yep Ads Market 從每筆適用的付款中扣除。

5.3 計算。 除非採購訂單另有說明,否則 Yep Ads 將是唯一確定展示次數、點擊次數、操作次數或其他適用指標、交付、展示、製作、點擊或查看的仲裁者。 Yep Ads 將全權負責根據其付款指標確定向發布商收取的費用,該付款指標是最終的且具有約束力的。

5.4 最低付款如下:(i) 如果使用 PayPal – 500.00 美元; (ii) 若使用電匯 – 500.00 美元; (二). 應計和未付的付款不會產生任何利息。

學期; 終止

6.1 期限; 終止。 本協議在以下時間(以較早者為準)後被視為生效: (i) 隨後經 Yep Ads 授權員工或代理人簽署接受; (ii) 當發布者開始使用任何 Yep 廣告服務。 本協議的期限將持續到 Yep 廣告服務完全提供為止。 任何一方均可因任何原因終止本協議,但需提前兩 (2) 個工作天發出書面通知。 就本第 6 條而言,通知可透過電子郵件發送給 IO 中指定的一方客戶代表(或一方不時以書面指定的其他客戶代表),並應在一 (1)發送後的一個工作日。

6.2 Yep Ads 暫停。 Yep Ads 可以暫停本協議以及發布商對網路的存取和使用,恕不另行通知 (a) 如果發布商永久無法為其發布商網站上接收、下載和提供的廣告提供必要的技術實施; (b) 多次未能採取適當且有效的措施來確保其發布商網站的一定編輯品質並避免濫用廣告中包含或代表的內容; (c) Yep Ads 有合理理由相信發布者違反了此處規定的任何陳述、保證或契約。

6.3 信用風險。 發布者承認,其了解 Yep Ads 制定了與其提供的 Yep Ads 服務相關的風險管理政策,包括因損失和/或交易對手不履行合約義務或缺乏信用度而導致的風險。 Yep Ads 主要透過審查信用評等、財務報表和付款歷史記錄來監控其對這些交易對手的風險,並保留採取或採取某些預防措施或要求某些證券以降低風險的權利。

6.4 生存。 本協議因任何原因終止或期滿後,第 1、4、5、6、7、8、9、10、11、12、13 和 14 條仍然有效。

陳述

7.1 相互。 各方聲明並保證其擁有簽訂、交付和充分履行本協議的全部權利、權力、法律行為能力和授權,並且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履行將​​完全遵守所有適用的法律、規則和法規。

7.2 出版商的陳述、保證和契約。 發布商進一步聲明、保證並承諾 (a) 發布商網站符合本協議第 4 條的要求,並且 (b) 發布商已閱讀並遵守 Yep Ads 的隱私權政策(可在 Yep Ads 網站上找到) [隱私權政策連結]; (c) 發布商對網路的使用將遵守所有適用的法律(包括發布者收集、使用和儲存與其使用網路有關或因使用網路而產生的資料應遵守所有適用的隱私權法); (d) 發布者或其最終使用者均不會主張對廣告的所有權; (e) 發布者只能「按原樣」顯示和分發廣告,而不會對其進行非法編輯或修改,並且(f) 在任何情況下,發布商將立即刪除廣告,並停止向其最終用戶授予存取相應廣告的權​​限廣告侵犯第三方的智慧財產權或因任何其他原因而非法或不道德。 在這種情況下,發布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合作。

單獨協議。 發布者進一步聲明並保證,每項指定服務條款和IO 僅構成與其中詳述的相關實體之間的單獨協議,並且在任何情況下,廣告商均不會就根據相關IO 提供的服務與任何其他Yep Ads 實體建立任何法律關係。

免責聲明。 使用本服務以及發布者對本服務的任何依賴,包括您因此類使用或依賴而採取的任何行動,均由您自行承擔風險。 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YEP ADS 不保證服務不會中斷、準確或無錯誤; 它也不對使用服務可能獲得的結果做出任何保證。 服務以「現況」提供,並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YEP ADS 不承擔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證,包括(但不限於)適銷性、特定用途的適用性和不侵權的默示保證。

責任限制

8.1 無間接損害。 根據第 11 條,任何一方均不對另一方因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相關的任何間接、特殊、附帶、懲戒性、懲罰性或後果性損害(包括間接利潤或收入損失)承擔責任。

8.2 責任限制在任何情況下,YEP ADS 對因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相關的任何索賠所承擔的責任(與YEP ADS 對因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相關的所有其他索賠所承擔的責任合計)均不得超過總金額由 YEP ADS 媒體集團根據本協議在責任首次產生之日之前的三 (3) 個月內向發布商支付。 您同意,無論有任何相反的法規或法律,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相關的任何索賠或訴訟理由都必須在一 (1) 年內提出,該協議將永遠過期。

8.3 風險分配。 雙方同意,本第 8 條的限制反映了合理的風險分配,並且是簽訂本協議的重要條件。

保障

發布者應就任何責任、損害、損失或費用(包括Yep Ads 方或其中任何一方因任何第三方索賠、訴訟、行動、要求或判決(「索賠」 ) (a) 指控任何事實,如果屬實,將構成發布者違反第7 條,(b) 任何第三方針對Yep Ads 違反任何法律或法規的指控或索賠,或(c) 發布商的未經本協議允許使用網路; 但前提是在任何此類情況下,Yep Ads 將(i) 就任何此類索賠向發布商提供及時通知(前提是未能提供及時通知僅在發布商因此類未及時提供而受到重大損害的情況下免除其義務)並能表現出這種偏見); (ii) 允許發布商在向 Yep Ads 書面通知發布商打算賠償後承擔並控制此類訴訟的辯護; (iii) 根據發布者的書面請求,在 Yep Ads 或其附屬公司不承擔任何費用的情況下,向發布商提供所有可用的資訊和合理必要的協助,以便發布商捍衛此類索賠。 未經 Yep Ads 事先書面同意(不得無理拒絕或拖延),出版商不得就任何此類索賠達成任何和解或妥協,該和解或妥協將導致任何 Yep Ads 方承擔任何責任。

  1. 保密

    各方(「接收方」)瞭解另一方(「揭露方」)可能會揭露機密訊息,包括但不限於產品資訊、資料、定價、財務資訊、最終使用者資訊、軟體、以揭露方合理溝通的方式披露的規範、研究和開發以及專有演算法或其他資料,或者接收方在這種情況下應合理地理解該披露應被視為機密,無論具體是否使用“機密”或任何類似名稱(“機密信息”)。 接收方同意,為其自身及其代理人和僱員,未經接收方事先書面批准,不會出於自身目的公開、披露或以其他方式洩露或使用披露方向其提供的任何機密信息。每種情況下的披露方。 雙方同意,如果向其專業顧問、審計師或銀行家進行披露,則應在各方獲得每個此類接收者同意的情況下對此類資訊進行保密,就像該接收者是本協議的一方一樣。 上述義務不應延伸至接收方能夠證明該信息 (i) 在披露時已存在的任何信息,或者如果該信息此後由於非接收方的過錯而成為信息的一部分通過出版或其他方式進入公共領域; (ii) 在接收方收到該資訊時,該資訊已正確且合法地由接收方擁有,且不承擔任何保密義務;(iii) 接收方曾經或正在合法地從不存在任何保密義務的第三方處接收至該資訊。揭露方對此有保密義務,或(iv) 由接收方或其獨立承包商獨立開發,而接收方無法存取揭露方的機密資訊;或(vi) 在揭露前已取得明確的書面同意。 如果接收方根據司法或監管或政府命令或要求,或該方受管轄或提交的任何稅務機關(無論位於何處)被要求披露機密信息,無論信息要求是否符合根據法律效力,接收方應立即通知披露方,以便該方對命令或要求提出異議,或尋求對此類資訊進行保密處理。 本協議終止或到期後,應揭露方的要求,接收方同意將所有此類另一方的機密資訊歸還給另一方,這些資訊已縮減為一項或多項文字、繪圖、示意圖、磁帶、磁碟或其他內容。或以書面形式向披露方證明所有此類材料已被銷毀,但只有在披露方事先批准後才允許銷毀。

    專有權利

    經 Yep Ads 明確許可,本協議中的任何內容均未賦予發布商使用 Yep Ads 的任何商號、商標、服務標誌、標誌、網域名稱和其他獨特品牌特徵的權利。 如果發布商在與 Yep Ads 簽訂的單獨書面協議中獲得使用任何這些品牌功能的明確許可,則此類功能的使用應遵守該協議和任何適用的規定。 經 Yep Ads 明確書面授權,發布者同意不會以可能或故意造成所有者或授權使用者混淆的方式使用任何公司或組織的任何商標、服務標記、商號、標誌此類標記、名稱或標誌。 發布者同意 Yep Ads 可以免費向廣告商揭露此類廣告商的廣告已經、正在或將在發布商網站上顯示的事實。 該揭露可能包括在 Yep Ads 的網站清單中包含發布者的網址以及在 Yep 行銷資料中包含發布商的標誌。

  1. 一般條款

    12.1 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 如果因本協議的存在、有效性、解釋、履行和終止而產生任何爭議且無法友好解決,則該爭議應按照以下方式最終解決:

    與出版商的爭議應受荷蘭法律管轄並依據荷蘭法律解釋,不考慮法律衝突原則,應由荷蘭阿姆斯特丹主管法院獨家解決。 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所有法律程序應以英語進行。

    12.2 作業。 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或轉讓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或委託任何義務,但 Yep Ads 可以因出售或轉讓全部或大部分 Yep Ads 資產而轉讓或轉讓本協議、股份或業務透過出售、合併、合併或類似交易進行。 任何違反本節規定的轉讓行為均屬無效。 根據上述限制,本協議將對雙方及其繼承人和允許的受讓人具有約束力並使其受益。

    12.3 棄權。 任何一方未能或延遲行使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或補救措施均不得視為放棄,單獨或部分行使任何此類權利或補救措施也不排除行使任何其他權利或補救措施。

    12.4 修正和修訂。 Yep Ads 保留透過發布修訂後的協議來全部或部分更改、修改或修訂本協議的權利。 在上述變更生效後,發布者繼續使用適用的 Yep Ads 服務即表示接受修訂後的協議。

    12.5 獨立承包商。 本協議下雙方均為另一方的獨立承包商。 本協議不得解釋為: (i) 在雙方之間建立任何僱傭、合夥、合資、特許經營或代理關係; (ii) 授權任何第三方簽署任何對另一方具有約束力的承諾或協議。

    12.6 不可抗力。 對於因完全原因而未能、延遲或中斷履行本協議任何條款或條件(付款義務除外),任何一方均不應根據本協議承擔責任(或被視為違反本協議)超出該方的控制範圍; 但前提是該方必須在發現該情況後三十 (30) 天內立即向另一方發出書面通知,並立即採取行動解決此類問題。 若有任何此類原因,履行時間應延長,延長時間等於該原因的持續時間。

    12.7 可執行性。 如果本協議的任何部分被確定為或變得不可執行或非法,則應在本協議可執行和合法所需的最小範圍內對該部分進行改革或刪除,並且本協議應根據其規定繼續有效通過此類改革或消除而修改。

    12.8 修正和修訂。

    12.9 優先順序。 如果本條款中發布者的權利和義務與 IO 和/或指定服務條款之間存在任何明確不一致,則優先順序如下:(i) IO; (ii) 指定服務條款; (iii) 本條款,前提是在任何情況下公司的責任或義務均不得超出本協議中明確規定的範圍。

    12.10 通知。 除非本協議另有說明,本協議項下的所有通知、請求、同意和其他通訊均採用書面形式,並由專人遞送或透過信譽良好的隔夜快遞服務或電子傳真傳輸發送(並透過普通郵件發送副本,郵資預付)或透過普通掛號信郵寄,要求回執,郵資預付,如果寄往 Yep Ads 或發布商,則按照相關 IO 中指定的地址,或雙方在根據本節發出通知。 根據本節提供的通知在以下情況下將被視為已送達:(a) 若親自送達或透過電子傳輸方式發送並附有成功送達通知,則立即視為已送達; (b) 若透過隔夜快遞服務寄送,則在透過該快遞服務存款後 24 小時; (c) 若以掛號信或掛號信寄出,請在寄出後 48 小時內要求回執。

本使用條款的最新更新日期為 2019 年 9 月 9 日。